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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布丁買一送一我沒買到阿,靠

是的,這麼嚴肅的主題我們必須要用嚴謹的態度來面對。(套裝包包頭
但是要問它的必要性,可能還是要先討論婚姻的意義(對,離題萬磯就是你,還看。
意義是三小?林爸只知道義氣。(老梗就不要再用了吧!)
回到正題。
 
我們用四個面項來看(好學術)
古代現代男性女性
穿越跟雙性人不在本章討論範圍謝謝

對於古代人而言,男性必須為自己的的私產找個繼承人,但是礙於自己一個人怎麼努力也是生不出來的(努力什麼?),最佳途徑就是找個老婆好過年(攤手),簡單的說,古代是因為律法或者傳統觀念所禁錮的,逼不得已(?)或者歡天喜地而為之,主要目的與意義大概就在於傳宗接代,延續血緣(基因)與生命。而且由於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造成的階級觀念,產生了嫡庶之分(是的,宮鬥,宅鬥,窩裡鬥都是由此而來,但是也不是說同個工廠生產,同樣原料就會產生同樣的東西這樣,同個肚子出來鬥得要死的兄弟姊妹我們也看得不少了,是不是阿!老四和老十四。)
 
古代女性還要說嗎?好吧!我多說一下。
古代女性基本上是視為男性家族的財產的,那些悲慘的故事就不用我再多敘述了,想必大家看的書加起來都超過台北101的高度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油麻菜子命等等等的俗諺更是多如天上繁星(女性真的很苦命啊我的天啊!)
 
說古代男性是為了傳宗接代才成親的,那女性呢?當然是被當成傳宗接代的工具,當然不是所有的女性下場都這麼的悲傷,功能性都這麼強(?)也有很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告訴我們男人都是負心漢,阿,不是,是愛情這回事在古代就已經存在許久了。
 
是的,蘇東坡這老頭兒我最看得起他一點的就是在他老婆翹辮子之後十年還(ㄘㄞˊ)寫了首江城子來紀念她,其實我很感動的(真的嗎?)雖然不知道他是不是被夜半的惡夢驚醒所寫的懺悔之類的,但是其中情真意切的還真是讓人覺得真的有那麼一回事啊!((朝雲來,捶腿)有興趣的去估狗大神那裡拜一下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雖然知道到古代就是那個樣子,但是還是忍不住想要罵一下啊王八蛋,羅莉控。)
好的,反正古代就是個禮教吃人的世界,我沒穿越過實際情形我也不太曉得(我又不是名嘴24小時跟在藝人、名人、外星人身邊你說是不是),只能斷章取義一下了原諒我。
 
好的那我們接下來從現代人的觀點來切入關於婚姻的意義。(回到熟悉的世界了開心嗎?)
 
民國初年,西方思想進入了東方人的腦袋,激進派的學生開始歌頌自由與戀愛。
所以,徐志摩、林徽音、陸小曼、張幼儀這些人的故事才會令人這麼的津津樂道,相反的,胡適跟江冬秀則是另一種典型的中國式結婚。孰是孰非不便評斷,他們也都只是掉進時代箝制的可憐人罷了。
但是我還是想說一下我自己的看法。(掌嘴)
 
愛情對徐志摩來說,是一個畢生都在追求的東西,追求,就是還沒到手的東西,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
林徽音很聰明,看透了,所以做了對於他自己最好的選擇。
 
對於胡適來說,愛情是個與忠孝不能兩全的東西,所以他這一生大概都在掙扎吧!頗可憐的我覺得。但是他老婆我覺得更可憐。
男人三妻四妾,風流下流。女人三從四德,水性浸豬籠。
男人啊,歷史對你們太仁慈了(剔牙)
那個時代,有人有著新的思想卻過著舊的生活,有人有著新的思想,卻過著匪夷所思的的生活。
總之,民國初年是個風采迷人的時代。
 
來到現在。
結婚的必要性是什麼呢?我想不出來。
傳宗接代?未婚生子的很多。
固定泡有?這個答案倒是考慮一下。
每個人有著不同的目的吧我想。
除了去結婚以後對方外遇被你抓到可以理直氣壯地上法院跟你的小孩父母親那一欄會有名字以外
其他理由?
我。想。不。出。來。
 
對於我來說,嫁去別人家裡當媳婦,還不如留在家裡當大小姐,除了家庭不溫暖跟實在太愛另一個人以外,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可以讓一個好好的女生為了自己可能、大多不喜歡的生活而犧牲。
就華人的世界而言,女生嫁出去往往就算是別人家的了。
喂,男人,拜託你們,我也有媽媽,我也有爸爸,為什麼我只是跟你結婚,我就要去照顧你爸爸媽媽呢?那我爸媽誰照顧呢?這是很不公平的一點,我覺得。
我想不出來結婚的必要性,說真的。
 
最後,我想再從另一個觀點切入。
如果今天,後代不必再是男女結合就可以產生的話。
我想知道還會有多少人願意跟異性結婚?
很多人並非渴望或者希望才會選擇結婚,大部分只是因為希望自己跟正常人一樣吧!
人啊!其實沒有那麼像自己表面說的那樣希望自己跟別人不一樣。
跟別人不一樣就代表需要承受與別人不一樣重量的壓力跟眼光。
所以很多人往往就屈從於壓力之下,結婚,生子,過著正常人的一生。
 
 
 
可是,喂,你真的「適合」結婚嗎?
                                                                                                                       太后千歲
 
 
PS但是我還是奉勸一下女性朋友們,去登記結婚吧!如果你想跟他走一輩子的話。如果你真的那麼愛他。
不要再傻傻地以為辦婚禮就好,我現在看到那種宴客不登記的傻子我都會想要翻白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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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后千歲萬機日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